天津鸽协:成立“双创”小组 规范治理鸽棚设施

2018-07-27 19:01:31.0   (1057次)  作者:天津市信鸽协...

关于天津市强化信鸽管理规范治理鸽棚设施的通知

关于配合我市“双创”工作,强化信鸽管理

规范治理鸽棚设施的通知

为支持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工作,遵照市体育局有关支持“双创”工作,倡导文明开展信鸽运动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总局《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我市开展“双创”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饲养信鸽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通知,望各区信鸽协会及全市会员遵照执行。

一、工作机构

1.成立天津市信鸽协会“双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玺
执行组长:张维新
副组长:刘为民、李宝江、张铁军、邢永强

成员:赵桂著、董光奎、王宝义、王立刚、崔学明、陈健、韩兆海、石捷、闫俊伟、陈连雨、杨屹伟、杜克明、徐俊杰、姜爱国、杨荣。

2.各区信鸽协会组成“双创”工作检查、执行小组(各区组建名单略)

二、推动与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即日起至8月底为全市信鸽协会会员自查自纠整改阶段。在此期间,全市信鸽协会会员对照本通知规定、要求自行整改。

(二)检查落实阶段

9月1日起至9月底为检查落实阶段。

(三)督导与检查

本次专项行动是将我市各区鸽棚,特别是楼顶鸽棚设施按照环保及美化城市的要求进行精准、严格、规范管理。市信鸽协会“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导。各区信鸽协会“双创”检查、执行小组负责本辖区重点街道区域的楼顶鸽棚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各检查执行小组发现本辖区鸽棚设施存在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可以现场向当事会员签发、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以各种借口逾期仍不能完成整改的,将其列入“违法违规鸽棚名册”,统一移交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治理。

三、文明养鸽,规范鸽棚设施执行方案

(一)本市会员必须持有天津市信鸽协会颁发的有效会员证、当年年检合格的准养证。

(二)本市会员搭建的鸽棚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以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要求。鸽舍设施必须采用轻型材料,外形整洁美观与周边环境、建筑风格相一致。

(三)搭建在公共楼顶的鸽棚原则上不得使用砖混及水泥结构的鸽棚。其将一律列为禁止范围,必须予以拆除。

(四)屋顶、楼顶搭建的鸽棚,需征得产权人的同意。所建鸽棚不得侵占他人所属房建区域,也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结构。鸽棚顶部高度不能超过2米,宽度(纵深)不得超过3.5米(不含晒笼),结构牢固。

(五)设在阳台、露台、楼顶的鸽棚,必须是封闭式结构,鸽粪、羽毛不得散落、泄漏,不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阳台、露台鸽棚外延的起落平台(踏板)不得超过60公分。

(六)楼房阳台、露台及墙体外侧搭建的吊挂式鸽棚均在限制范围,必须予以拆除。

(七)会员饲养信鸽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确保鸽棚内外清洁,做到每日两次清扫,定期消毒。每年应定期为信鸽接种疫苗。

(八)饲养信鸽不准散养。鸽棚以每立方米6羽为限,严格控制饲养种、赛鸽数量。信鸽开笼训练时间以每日两次为限(幼鸽熟悉环境、开家者除外)。

(九)鸽棚设施中的电子扫描(数据采集)设备及系统的数据线(体育器材)不得裸露,必须要封闭在墙体之内。

(十)新会员入会必须经属地社区居委会审查、同意,于《天津市信鸽协会入会申请审批表》签属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办理入会手续。

(十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市中心区域内不再接纳新增楼顶鸽棚者为会员。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于个别严重扰民并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本会将注销其会员资格,移交有关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附:《违规超限鸽棚限期整改通知书》

天津市信鸽协会  

2018年7月26日  

违规超限鸽棚

限期整改通知书

津鸽协纪字〔2018〕第     号

会员:

经查,你在____区、____街____所建造的鸽棚或养训过程中存在_____违规行为,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以及本会《关于强化信鸽管理,规范治理鸽棚设施的通知》精神,责令你必须于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自行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予以注销会员资格并按违章建筑移交辖区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天津市信鸽协会 

纪律委员会   

年   月   日 

违规超限鸽棚 (存根)

限期整改通知书

津鸽协纪字〔2018〕第____号

会员姓名:________         会员证号: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完成整改截止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发人:____  签发时间:____年 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