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多家公棚规程发现,今年公棚秋赛决赛录取方式有很大变化,即第一档为正常录取名次,即1-500或600名,第二档为601-1000名或1200名等,有的还有第三档1001名之后,新增录取的名次。
按照规程,第一档名次获奖鸽正常拍卖,起拍底价以现场公布为准,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第二、第三档名次获奖鸽不拍卖,但要按起拍价扣除奖金40%后领回。
就今年的情况,第二档、第三档的名次鸽少说也有500-600羽,都不用参加拍卖,按照一羽1000元起拍价,每一羽扣除400元,400*500=200000,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对于这一条款的规定,是否合理?鸽友们怎么看?
正方:合理
公棚组织比赛也是付出风险和代价的,能赚到钱才能稳定地经营下去。适当、正规地赚钱都是合理的。鸽友认同规程,送鸽参赛,就表示接受这样的规定,没有任何问题。
反方:不合理
后名次获奖鸽要不就是都参加拍卖,要不就别收40%的费用。鸽友的鸽子卖不卖出去,也不能直接不参加拍卖,就给你们40%的费用啊。所以鸽友选择公棚参赛,需要仔细查阅规程,注意闭坑防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