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获奖鸽拍卖四六分的话题……

2022-05-22 10:22:36.0   (4671次)  作者:李用才

前几日,江南凯旋鸽舍在《每日论坛》挂出 “获奖鸽拍卖四六分”是否合理,跟帖评论踊跃,显见关心此话题的鸽友颇多,大致分三种观点:1、霸王条款,不合理;2愿者上钩,存在即是合理;3、分成可以理解,四六分比例高了些。

我是1999年介入公棚业事务,算是搭上境内早期从事公棚业先驱者末班车之人,对此还是知道一些的。那时拍卖分成一水的三七分,没有例外(跟国外学的)。为什么不比照常规市场物品拍卖一九分?那个想都别想,毕竟公棚赛不同于其它,拍卖收益也是其收回投资或收益的一种运作办法,拍卖成交的一成才是佣金,剩下的二成作为公棚收益留下了。拍卖分成若设太低没多少收益,公棚自认不划算。

拍卖获奖鸽的另一积极意义,是给鸽友提供了一个公正引进好鸽子的平台。由于公棚赛是统一饲养和训放,不能人为加工,完全靠鸽子自身能力在飞(排除作假那话题),客观地说,还是很有引进价值的,也有利于好鸽种的交流和传播。

至于什么时候变成且盛行四六分了,还真不好回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初期由三七变四六,是公棚盈利状况不够抢眼,或者说仅靠参赛费盈利会寥寥无几,就选择了倾斜拍卖分成。即便是现在,当公棚越来越需要出台N多收鸽数才能平衡总奖金的付出时代(尤其对经营状况不是很景气的公棚来说),拍卖收益分成仍然是必须要啃的一块的肉。

毋庸置疑,鸽子的确是鸽主的,但公棚先设奖后收费,那就必然存在很大的风险,运作一年下来,挣钱、挣大钱的只是少数,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就得赔钱,虽然收取参赛费的确左右着赚或赔,但最后的拍卖环节,仍然不会掉以轻心,能多赚点或收回点,就多赚点或收回点吧。

当今,公棚拍卖四六分已经形成常态(寄养棚不一样,仍然是三七分),估计不易撼动,但从公棚市场的角度考虑,规程中约定获奖鸽拍卖三七分的,一定会提升些竞争力。

但有一种现象令人不能容忍,即未拍出鸽需要按起拍价40%交费才能领取,而这个起拍价是公棚方随意定的,起拍价越高,鸽主想领未拍出鸽还得返还奖金中的一部分,等于变相少发了奖金,这是在明目张胆的抢钱,霸王条款啊!

有的公棚比赛规程中还美其名曰依照或遵守“拍卖法”,这是真正的拉大旗作虎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六条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由以上可以看出,常规拍卖成交佣金为10%,未成交也会收一定的费用,但不是比照成交佣金,而是“合理费用”。合理费用要收多少未明确,但可以认定的是:这个未成交费用一定比成交佣金低得多。

未拍出鸽按40%收费取鸽的办法,也是近几年内才兴起的,后来才新开的公棚照葫芦画瓢,甚至有些高端公棚,承办一届就盈利千万的还见利忘义,也把这点小钱看在眼里(原来的北京爱亚卡普可不是这样)。参赛者能获胜得点奖金本就不易,领未拍出鸽还得交那么多费,实在太令人不爽!起拍价低点还好说,高了不是更恶心人?

组织拍卖会的确需要支出些费用,但没有说哪个棚弄个拍卖会,最后会赔钱赚吆喝的。“合理费用”可以收,毕竟鸽子也是经历了上拍流程,公棚为此付出了劳动,收点劳务费不为过,每羽200-300元就差不多了(约为低端公棚常规最低起拍价的10%),再多就不合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太霸道要遭人恨的,何况现在公棚的拍卖做法与《拍卖法》相关条例规定并不相符呢。

在欧洲,公棚拍卖的收益是要捐出来做慈善的,被国内引进后就变成公棚自留了,开公棚的目的是要挣钱,但若一味昧良心捞钱,其心可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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